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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系超比例增持及违规卖股遭证监会稽查

  ⊙本报记者 徐锐

  急于入股长城信息的“龙泉系”,终于为其“莽撞”的增持行为付出了代价。

  长城信息今日披露,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东莞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龙泉国际大酒店(统称“龙泉系”)违规买卖长城信息股票的立案稽查通知书,该局将于2009年2月11日进驻上述三家公司进行调查。

  “龙泉系”此番遭立案稽查源于其在2008年7月至12月间对长城信息的违规增持。据悉,龙泉实业、龙泉房地产、龙泉国际大酒店在去年7月14日至12月4日期间,共通过二级市场购买长城信息合计2563.5751万股股份,占长城信息总股本的6.82%。但由于对有关法律法规理解有误,三公司在去年11月27日总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后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并继续增持。不仅如此,龙泉国际大酒店还在12月4日违规卖出205.2万股,此举亦构成了短线交易行为。

  据了解,龙泉实业和龙泉房地产的股东均是张佛恩、张润平父子,而龙泉国际大酒店则由张佛恩独自持有100%股权。张佛恩、张润平父子当时表示,购买长城信息意在资产增值,未来12个月内将视长城信息的投资价值及其运营质量和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或减持其股份。孰知“出师不利”,“龙泉系”首次举牌便不慎触规。

  事实上,“龙泉系”此次被立案稽查早有先兆。就在其超比例举牌长城信息之前,“茂业系”也曾不顾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达到5%时的举牌规定,大比例超额买入商业城股票(占其总股本的8.63%),却未履行相关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为此,上交所在去年11月对“茂业系”作出通报批评,并勒令“茂业系”一个月内不能再增持商业城股票。更为重要的是,上交所同时还将“茂业系”违规案件上报中国证监会继续调查、处理。

  相比之下,“顶风作案”的“龙泉系”不仅超比例增持,并且还出现了短线交易行为,在此背景下,其被证监会立案稽查也实属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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