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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三联商社5日晚间公告称,针对三联集团要求解除部分营业场所租赁合同的问题,公司将积极应对,力争将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三联集团有关信函,要求解除与公司枣庄分公司、烟台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与潍坊分公司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
枣庄分公司、烟台分公司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潍坊分公司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满,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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