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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4200万元的负债计提再一次将ST南方(000716.SZ)推到了风口浪尖。
“一审胜诉的案件,不应该计提负债,我们认为ST南方有故意做低业绩的嫌疑。”日前,300多名小股东拟定了一份诉状:对于广西高院超过审结期限仍未做出二审判决,状告ST南方的所有董事没有尽到催促判决的勤勉责任。小股民授权代表徐财源认为ST南方1月14日计提负债公告及其他行为有操纵的嫌疑。
亏损与否悬于负债计提
2009年1月14日,ST南方公布的业绩预告称,2008年全年净利润预计为亏损3500 万~4000万元,同比2007年576.62万的净利润下降700%~800%,公告给出的原因是:ST南方全资子公司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管线)80%股权诉讼尚未审结,受南宁管线诉ST南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及“欠款纠纷”案涉及的违约损失和相关费用的影响,2008年度需要计提约4200万元的预计负债,导致2008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
公告中所提到的“南宁管线80%股权诉讼”发生在2006年7月25日:尚未戴上“ST”帽子的南方控股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南宁管线为南方控股全资子公司,深圳威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特)所持有的南管燃气80%股权为本公司所有。2007 年11 月22 日南宁中院判决南方控股胜诉。
2008 年4 月,深圳威特、上海新华闻、南管公司对南宁中院关于南管公司股权纠纷案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向广西高院提起上诉。
专注《公司法》研究的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强认为,案件的关键点在于深圳威特成立的合法性。深圳威特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而是由南宁管线出钱成立,也就是南宁管线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南宁管线的股权,这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侵占公司财产的非法目的,所以深圳威特本身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
截止到目前,广西高院尚未对此做出判决。但以此为由,ST南方计提了4200万元负债。
由于高达4200万元的负债计提对2008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ST南方的股民担心造成股价下跌,同时因该案二审自广西高院受理以来已经超过了6个月的审结期限,股民们质疑ST南方高管不作为,遂拟定诉状状告ST南方所有董事。
为了卖壳?
“一审胜诉的案件,不应该计提负债,明显有故意做低业绩的嫌疑。”徐财源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做低业绩打压股价,以便目前的二股东浙江正凯借壳。
曾任职于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朱先生告诉记者,ST南方在二审结果迟迟未出的情况下,根据会计法则,确实可以依公司内部主观预测,进行负债计提,即便曾经作过无需计提的预期公告,也不能判定ST南方在故意做低业绩。
“虽然二审过了审结期还没判决,但是我们一直都对二审的结果持乐观态度。突然出这么个计提债务的公告,令我们十分意外。”徐财源表示。
2009年1月14日,除了那个计提公告,ST南方还公告称,将持有的南宁市南方罗秀米粉有限公司70%股权、南方农产品物流公司100%股权,以总共负溢价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这更让小股民们怀疑,以食品和物流为主业的ST南方有意掏空上市公司,做低股价卖壳。
而ST南方对于低价出售旗下两家公司的理由则是行业利润率过低和经营情况不理想。
“如果真的要重组,那么我们要求公布重组方案。”徐财源说,他们推断的买壳方是在第三季度时,取代第二大股东出现的浙江正凯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同时出现的3名自然人。
“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浙江正凯)是谁。”ST南方证券部人士如是说。
2008年第三季度,浙江正凯大手笔买入ST南方582.69万股,占后者总股本的3.27%,坊间传闻浙江正凯意欲借壳ST南方,股民们怀疑陈丽华、杨忠楠、李晟昱等3名自然人和浙江正凯属于一致行动人。中国经营报记者:胡晓玲、段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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