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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上交所公告显示,三联集团诉国美电器等拍卖合同纠纷案于2009年1月8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公告称,山东高院于2009年1月8日依法受理上述拍卖合同纠纷案,并将于2009年2月18日进行开庭审理。
2008年1月7日,因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下称:济南分行)的银行贷款3900万元,济南分行申请拍卖三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2700万股。2008年2月14日,该部分股份被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竞买成交。
三联集团认为,该次拍卖行为存在诸多可疑之处,故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要求判决上述股权的拍卖无效,上述被告连带赔偿损失5000万元,暂保留其余巨额损失的索赔权利,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