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年报须单列外币金融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 08:21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昨日晚间披露公告,对于今年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事项作出安排,其中要求上市公司对持有外币金融资产等项目作出明确说明。

  在此次的通知中,证监会要求对公允价值计量、计量金融工具作出详细披露。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需要详细披露模型和参数的选取依据。

  通知特别指出,公司应当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参照本公告附件表2的格式披露持有外币金融资产的情况,如未持有也应明确说明。这一部分包括外币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等。

  目前国内不少上市公司由于海外扩张或者进口原材料的原因,手中持有部分外币现金或者金融资产。此前已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国铝业中国南车中国中铁等公司均拥有外币金融产品。而在香港上市的中信泰富此前更因为持有外汇衍生产品出现巨额亏损。

  另外,证监会还要求上市公司依据今年新出台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对年报利润分配方案作出披露。

    新浪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