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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姚晓丹 商报记者 闵蕾
刚刚披露重组无望的S*ST兰光(000981)昨日又发布致歉公告,因长期、多次不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及关联方占款与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给出公司一张总额高达297万元罚单。
致歉公告显示,从2005年到2006年间,公司曾发生多起大股东及关联方借款与担保事项,达到了应披露关联交易的金额标准但未在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共51笔,累计涉及金额达20.54亿元。
上述事项均达到了应披露关联交易的标准,公司均未及时披露。对此,中国证监会根据情节决定予以从重处罚。其中,对S*ST兰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公司董事长路有志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李济朝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裴福元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吕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李福祥等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的罚款。
同时,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认定公司董事长路有志为永久市场禁入者;认定董事王兴志等市场禁入10年;认定李济朝等市场禁入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