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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股权。”
12月15日,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的一句话,又激起了外界对央企整体上市的诸多想象。
“事实上,国资委早在2007年就已着手研究部署由国资委直接持有整体上市央企股权的工作。”一位接近国资委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而相关专家认为,《企业国资法的出台》加速了国资委直接持股整体上市央企的决策,国资委的此次探索有可能使国资委变成中国的“淡马锡”。
推动整体上市加大监管
李荣融表示,2009年将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或按主业板块整体上市,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把主业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鼓励中央企业做好控股上市公司的整合工作,做强做大上市公司。
“通过资本市场来监管国有企业是最有效的方法。”也许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崔坚的这番话道出了李荣融大力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真正用意。
“事实上,国资委这几年一直在央企公司治理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从‘全球招聘高管’、‘主业内容要明确’到‘董事会试点’这一系列的措施虽然取得一些效果,但对于央企公司治理体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对记者说。
祝波善认为建立最好的央企公司治理体系无疑是推进上市,通过引进社会的力量来治理公司。
不过,目前真正实现整体上市的央企却寥寥无几,在实践中,实现整体上市的中央企业大都采取留有一个母公司作为持股机构的模式。
“作为一个空壳,集团公司的留续不利于出资人对央企资产实现扁平化管理。”祝波善说:“比如,中国建筑总公司在实现整体上市以后,母公司只保留了一个人,就是公司法人。”
显然,这个“壳”是为国资委保留的,在目前的国资体系中,国资委只能持有央企母公司的产权。
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认为,国资委直接持股是建立完善市场化国资监管体系的积极尝试,只有持有股权,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能才真正到位。不过,在实行的过程中还需要妥善解决一些问题。
干净出资人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141家央企中,只有贝尔卡特和中国商用飞机公司,是国资委参股企业,且这两个公司都属于非上市公司,而其他央企则是国资委全资持有产权。
“所以,国务院国资委极力推进央企整体上市的心情更为迫切,如此庞大产权只有通过整体上市才能有效监管,而直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则加大了监管的力度。”祝波善说。
此外,有关专家也认为国资委直接持股央企上市公司股权的探索是和《企业国资法》将在2009年试行有关系,该法明确了国资委的身份,只做“干净出资人”,这让国资委更偏向于“监管”的角色。
青年学者马广远也认为国资委要想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必须先成为“干净出资人”后持有。中国经营报记者:周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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