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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打响B股回购第一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1日 19:57  新浪财经

丽珠集团打响B股回购第一枪


  新浪财经讯 12月1日晚间,丽珠集团发布B股回购公告,公告称,公司拟以不超过1.6亿港元的自有资金回购部分B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2008年11月28日,公司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同意公司购汇不超过1.6亿港元,用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的相关批复。

  丽珠集团公告表示,公司公告回购报告书后,即可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为: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丽珠集团公告称,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拟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资金最高限额1.6 亿港元及最高回购价格16.00 港元/股计算,预计公司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约为1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分别约占公司已发行B 股股份和总股本的8.18%和3.27%。

  根据《回购办法》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由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已回购的股份予以锁定,不能卖出。公司已委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为本次回购的经纪券商,所有股份回购通过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的席位进行。公司将在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撤销回购专用账户,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丽珠集团最初于今年6月20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回购B股股份事项。根据方案,丽珠集团拟出资不超过1.6亿港元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B股,回购价不超过16港元/股。

  根据当时的规定,丽珠集团回购B股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国家商务部对回购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则性同意以及取得外汇管理部门对回购涉及购付汇的同意。

  9月27日,公司已取得国家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相应减资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回购B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丽珠B今日高开震荡走高,早盘结束前放量涨停,全日换手1.15%。(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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