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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控股回购疑云:定价偏高是否在帮机构潜逃(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9日 07:07  证券日报

天音控股回购疑云:定价偏高是否在帮机构潜逃(2)


  何小林解释道:“方案中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回购股份不超过2000万,也不会超过公告里的期限。我们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其他都在公告里很清楚。”

  黄峰认为,上市公司拟定回购价格,一般是根据公司价值来判定的。天音控股3.5元的回购价,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相对的安全边际,低于这个价格就可以实施回购,如果高于这个价格,回购计划就有可能搁浅。在利好的刺激下,股价回到3.5元以下的可能性相对来说小些,但是也不意味着完全没有可能。

  记者调查中发现,实际在部分上市公司的回购方案中,往往有很多地方存在争议,甚至使投资者产生误解。

  据了解,尽管从道德上来讲,上市公司公布了回购方案,原则上就应该回购股份,但在实际操作中,最后未必一定能实施。

  也就是说,如果天音控股的股价被炒到3.5元/股以上,那么,天音控股就可以不用回购公司股份了。而且,天音控股的回购期限为二期,2000万股只是回购的最高上限,但实际回购中不一定非要达到这个数量。

  同时,还有投资者质疑:天音控股以3.5元/股的回购价爆出“利好”,一致行动人再将股价炒作到3.5元以上,从而使得回购不能进行,这种操纵市场的行为是违规的。

  黄峰对此认为:“上市公司并不能决定二级市场股价的涨跌。天音控股只是提出了回购价格的上限,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至于能否实施回购,还是需要根据市场的情况来看。”

  他指出,国家回购新政出台的目的在于稳定股价,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缩小股本来提高对股东的回报。如果股价上去了,第一期就无法执行,上市公司很有可能在第二期一起实行。市场需要调整多长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也无法准确判断。

  华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天永认为:“上市公司公布回购决议,对股价的刺激无可厚非。如果以后条件成熟,公司有可能展开新一轮的回购,甚至也有可能采取与大股东协议收购的方式。”

  北京邦道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律师臧小丽表示,目前市场政策还是比较谨慎的,新规定只是起到政策性的导向作用,不会形成所谓的回购“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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