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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利益未完全一致
股权激励计划本意是为使企业发展、投资者和管理层都站到利益的同一方,使管理层能更尽责地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努力。但这个的激励机制似乎并未引发市场的共鸣。“从激励机制的目的来看,是要把公司的发展、投资者和管理者三方都站在一条线上,但似乎考核的力度、目标、要求各方面都未做到尽善尽美。”某国企上市公司董事长如此告诉记者。
另一方面,市场投资者似乎对这个激励计划的推进并不热衷。“一般都是管理层在推进股权激励计划,普通投资者并不很关心。”平安证券研究员蔡大贵表示,管理层是该激励机制最直接的利益者,有部分企业的高管甚至为了获得这部分利益而操纵业绩,通过会计手段掺入水分。他举例说,美国的世界通讯就曾为了创造好业绩,把“费用支出”计算为“资本支出”,该笔费用也因此从“必须当年计算”变成“分年计算”。
此外,还有个别上市公司高管持有股权后,为获利而辞职套现。例如,三花股份先是原副总裁、董事任金士,董事王剑敏于2006年3月辞职,接着是原董事长张亚波2007年4月辞职。另据有关媒体透露,思源电器、新和成、德豪润达、科华生物、天邦股份、海翔药业等公司,都有不同程度存在着高管辞职套现现象。
激励宛如“一条腿走路”
“股权激励计划仅仅是一个工具,制度的本身没有问题。”在采访中,平安证券研究员蔡大贵一再强调,目前在推进股权激励计划时所出现的漏洞,反映的是公司治理和结构的问题,如果这个工具在好的体制下被使用,则会发挥本应具备的效果。
他表示,目前上市公司的管理机制是委托代理,而这种机制使得目前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三方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拥有控制权,这造成很多事情并不是股东说了算,而是管理层说了算。”他认为,目前有股东被管理层操纵的现象。
蔡大贵把目前的股权激励计划比作“一条腿走路”,皆因该激励机制仅有奖励没有惩罚。他表示,作为一种与业绩挂钩的制度,在管理层做出好成绩时对其奖励,但当其工作不尽责、能力水平未符合要求时,却没有相应惩罚制度。随着股权激励计划不断的推进,未来的问题将会层出不穷。
据悉,从今年5月份开始,证监会已相继发布了3份《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完善股权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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