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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系三公司重组之路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1日 07:4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集体停牌5个交易日之后,新湖系三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出现了分化,哈高科(600095)宣布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之后复牌,而新湖创业(600840)和新湖中宝(600208)则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有分析人士认为,新湖创业和新湖中宝所涉重组事宜很可能是房地产业务的整合,而具体方案可能相对复杂。

  根据哈高科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通知,新湖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哈高科约1.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59%全部转让给新湖控股控股80.29%的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哈高科将与新湖中宝同时直属于新湖集团。

  哈高科董秘马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湖方面对这次重组有通盘的考虑,我们公司处于配合地位。目前,涉及哈高科的事情比较简单,就是股权转让这个层面上的问题。我认为这次股权转让的主要目的就是理顺公司治理结构。”

  新湖中宝董秘虞迪锋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确实说明“有关重大事项经初步论证为可行”,不过他表示:“大方向定了,但是还有很大的变数。最后的方案也还没有正式上报监管单位。目前,我们仍在磋商,有一些细节还在论证,还需要一些时间。哈高科率先复牌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涉及他们的事情简单一些。”

  目前,新湖系三家上市公司均在不同程度上拥有房地产业务,此前不少分析都认为新湖系的此次重组将围绕房地产业务展开。一位接近新湖系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没有复牌的新湖创业和新湖中宝很可能正是在协调房地产业务的整合方式。

  2006年8月23日,新湖系实际控制人黄伟、新湖控股及新湖集团在共同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对新湖系三家上市公司未来住宅地产的开发和销售业务范围之划分及其现有项目之处理做了明确阐述。根据《承诺函》,新湖中宝在中国境内(不包括上海市、江苏省)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新湖创业在上海市及江苏省从事住宅地产的开发及销售;哈高科不以住宅地产为主业,仅仅在黑龙江省从事小型住宅地产项目(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下)的开发及销售。

  有趣的是,哈高科在宣布复牌的同一天还公布了一宗土地购买交易,哈高科子公司以1330万元的价格在哈尔滨购买了一块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土地。马昆告诉记者:“这完全是巧合,与新湖系的重组没有关系,只是我们正常房地产业务的延续。”

  根据《承诺函》,新湖控股在其实际控制新湖集团、哈高科、新湖中宝及新湖创业期间,将在合适的市场时机,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进一步整合该等公司之住宅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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