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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抽身无碍ST科健重组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0日 07:17  证券日报

华融抽身无碍ST科健重组推进


  本报记者 张歆

  为了核实重组传闻、避免股价异动,ST科健(000035)10月16日主动停牌至今。今日,该公司公告表示:传闻事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已将包括对ST科健等共计1.88亿元债权在内的资产包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处置”属实,但传闻事项“ST科健资产重组、债务处置面临泡汤”不属实。

  2008年10月15日,某媒体刊登了题为《华融单独处置债权 ST科健重组或泡汤》的文章,该文章引用分析人士的观点,称“由于华融资产曾加入‘一致行动’的ST 科健债委会,此次其单独行动或许表明,ST科健资产重组、债务处置面临泡汤。”

  为核实上述报道,ST科健于2008年10月16日通过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向华融深圳办发出询问函。10月17日,华融深圳办答复:华融深圳办已经对中科健、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的共计1.88亿元债权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处置。北京产权交易所已于8月14日发布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持有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资产包转让》公告,目前尚未转让。华融深圳办在处置资产之前,已经多次与中科健债委会沟通。华融深圳办此次处置中科健债权并不会导致评论文章中所称的“债委会一致行动机制的破灭”的现象出现。事实上,在华融深圳办处置中科健资产之前,已有多家银行处置了中科健债权,也并没有影响《金融债权人协议》的继续履行和中科健的重组进展。

  此外,华融深圳办在委托处置上述资产时,已在处置材料中对中科健重组现状进行了说明,并设定主要受让条件:要求受让方遵循各债权人之间“一致行动,联合维权”的原则,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作为中科健债委会成员继续参与中科健重组项目并不得单方面退出中科健债委会、不得单独采取行动向中科健及其关联公司行使债权;要求受让方承接华融深圳办在中科健债委会的权利及义务,继续遵守已签署的《金融债权人协议》及中科健债委会已生效的各项决议,并接受上述法律文件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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