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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澄星股份的中报看,可转债的前10大持有人分别为华夏成长债券投资基金、国际金融—渣打基金、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中国人寿、中英人寿、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等三个险资。
上述澄星股份高管介绍,澄星集团等几大股东已经抛售所持可转债,不过究竟还有没有、以及还有多少并不清楚。
公司或临回售压力
股价下跌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触发回售条款。
根据澄星股份条款规定,在可转债转股有效期内,若股票价格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可转债以每张105元的价格回售给澄星股份。
也就是说,以修改后的转股价10.56元计算,当澄星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7.39元,则触发回售条款。从9月10日到10月14日,澄星股份已是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7.39元。
一般而言,债券发行人并不希望将所融资金再拿出来,因此,上市公司更倾向于修正转股价使得回售条件得到破坏,甚至还有公司可能通过抬高股价来破坏回售条件。
早在9月26日,就有分析师质疑,澄星股份为什么没有及早启动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程序。直到10月11日,也就是在澄星股份股价连续17个交易日低于7.39元时,澄星股份才召开董事会议,通过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决议。
“几个股东当时一直在犹豫,究竟是购回还是修改转股价格,因此一直拖到最后几天才开董事会。”前述澄星高管说。
由于澄星股份的前几大股东都大量持有澄星转债,在此次表决中需要回避,因此,本次表决就成为中小股东的博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分析师分析,一般中小股东是反对转股价向下修正的,原因很简单,转股价越低,可转债换取的股票就更多,从而摊薄利润的程度就越大。
该高管也承认,由于本身行情不好,可能会有很多小股东会投反对票。另外,澄星股份相关人员并没有和中小股东就此进行沟通。
如果该决议没有获得通过,澄星股份可能面临极端情况。
截至2008年9月30日,澄星转债已有123208000元转成股票,尚有316792000元的澄星转债未转股,占“澄星转债”发行总量的72.00%。在极端情况下,澄星股份需要支付约3亿元。
这将给澄星股份带来财务压力,其中报显示,其账上有9.31元的货币资金,不过,其短期借款多达16.3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4亿元,应付票据也高达4.82亿元。
此外,国信证券一位分析师在报告中指出,澄星转债条款漏洞导致回售压力巨大,发行人可能被迫向下修正转股价。具体而言,由于澄星转债在发行时并未规定“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因此,回售条款被触发后,在转债的剩余存续期内都会受到巨大的回售压力。
上述高管说,可转债持有人一年只有一次回售权利,这个是约定俗成的,可能是因为疏忽,而没有把该条款写在相关文件上。不过,该高管称,肯定不会出现上述报告中所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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