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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1元出让商标权 终结立邦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3日 02:40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曹晟源 李文艺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伊立浦”商标门”事件,终于以和解协议画上了句号。

  伊立浦 (002260,SZ)今日公告称,公司与立邦涂料(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在此合称为立邦涂料)诉讼一案在双方达成6项共识的基础上,和解谢幕。伊立浦将所持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有偿转让给立邦涂料,转让费用仅1元人民币。

  虽然伊立浦公告表示,商标专用权和申请权的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仍有投资者猜测,伊立浦一直在下行通道上的股价或许会受此影响。

  转让价格背后暗藏玄机

  因商标之争,伊立浦和立邦涂料曾闹上法庭。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立邦涂料在开庭之前抛出的和解协议中提出,由伊立浦向其支付200万元和解费的同时,认同其商标为驰名商标,并要求伊立浦同意在30日内将全部十个商标的专用权或申请权以每个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立邦涂料。并且在一审中,立邦涂料要求伊立浦赔偿其损失1200万元。

  比较之前庭审时的强硬态度,伊立浦在此次和解协议中做出了很大“让步”:自签署和解协议起的10日内,伊立浦将持有的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有偿转让给立邦涂料。而仅仅只有1元钱的象征性转让价格,让之前对审判结果猜测纷纷的业内人士大跌眼镜。

  对于“1元钱”商标的转让,伊立浦证券法务部经理赵欣向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难道非要以巨额的金额转让才正常么?”

  有投资者猜测,这次1元钱的转让价格背后,或许隐藏了另外一个交易协议。

  和解协议或双方受益

  和解协议中还提到:双方约定,自和解协议签署时起,伊立浦不得在任何地方试图或谋求申请注册“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也不得在其企业名称、字号、上市股票名称、产品或广告宣传中使用“立邦”和“立邦电器”字样。而立邦涂料则不得在任何地方试图或谋求申请注册“伊立浦”商标。如果双方违反和解协议,则违反一方需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

  至此在10日之内,立邦涂料将完全得到“立邦”“立邦电器”商标的专用权和申请权。

  公告最后称,公司持有的全部“立邦”和“立邦电器”商标专用权或申请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也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而其掌门人简伟文也不必为官司的败诉而支付1200万元的赔偿金。

  对于伊立浦签订的和解协议,一位家电业分析师表示,“不管怎么说,这个消息对于公司总归是好的。

  这一和解协议对于现在股价一路下跌,遭遇冰点的伊立浦来说,或许是冬天里的一阵暖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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