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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兵光电幕后举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 01:3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兵光电幕后举牌人

  ⊙本报记者 何军

  本报6月23日独家推出的《小贩举牌中兵光电 实有“阿昌”隐其后》的深度调查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中国证监会日前决定对中兵光电幕后举牌人进行立案调查。

  中兵光电今日披露,公司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案件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有关人员超比例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进行调查,请公司予以配合。

  有关人员超比例持有中兵光电于6月3日曝光,当天中兵光电披露一位名叫金顺法的自然人一天内投入1.55亿元购入公司5%股份(俗称“举牌”)。经过为期10多天的调查,记者发现,金顺法只是一个60岁的老人,以倒卖水果为生,从未投资股票,举牌中兵光电的真正幕后者是沈昌宇。

  记者同时发现,在5月30日举牌中兵光电前,沈昌宇已经通过其妻金小红账户买入了178.64万股,成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在举牌当天或者其后,沈昌宇还通过其父沈浩平账户购入272.2万股中兵光电。

  但是在中兵光电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沈昌宇不仅隐瞒自己是真正举牌方从而将金顺法推到前台,还故意隐瞒金小红作为其一致行动人早已埋伏中兵光电,更未提及其父账户买入中兵光电的情况。

  不仅如此,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沈昌宇还违反证券法进行短线交易,在5月30日举牌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金顺法账户卖出62150股,同日又买入24066股。

  在举牌过程中,沈昌宇还涉嫌操纵股价。比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沈昌宇具有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证券,使中兵光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受到影响的特征,符合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依据。

  本报深度调查刊出后,引起了市场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记者曾接到监管部门电话,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监管部门非常重视中兵光电举牌事件,在初步调查基础上一定会给市场一个交待。

  本报关于中兵光电举牌事件的系列报道

  6月3日《自然人金顺法日砸1.55亿举牌中兵光电》

  6月4日《不慎“触线” 金顺法隔日再交易又违规》

  6月4日《寻寻觅觅金顺法》

  6月23日《金顺法——小贩举牌中兵光电 实有“阿昌”隐其后》

  6月24日《“阿昌”举牌中兵光电涉嫌操纵股价》

  7月29日《半年报揭秘:金顺法关联账户大买中兵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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