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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周刊记者 翟超
7月18日,园城股份(600766)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以其自有住宅和商业网点,偿还欠付公司的3406万元,并代中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偿还公司资产及债务重组过程中多剥离的资产606万元。上述房产已经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定的评估价值为4012.29万元。
这则看似平淡的抵债公告,读后却让人疑窦丛生。一方面,作为上市公司高价换来的资产,这些房产具体位置如何,建筑面积多大,新旧程度怎样,文中却没有提及;另一方面,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的表述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同日公司发布的另一则公告可以看出,公司将不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则让人对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感到怀疑。
抵债房产状况不详
判断一项资产是否物有所值,必须要对这项资产的具体情况有所了解。具体到园城股份,对本次以资抵债方案,投资者要判断其合理性。一方面要了解这些房产的坐落位置、面积大小和新旧程度;另一方面要了解这些房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和作价依据。然而对于这些重要信息,上市公司除了给出一个总体的评估价值外,其他情况却只字未提。
另外,对于此项应收款项的性质,园城股份也没进行说明,不知这些拟抵债资产是否就是园城股份以前所销售的房产。
而资产评估机构烟台浩正对于抵债房产的评估情况也语焉不详。在资产评估报告中,烟台浩正表示,公司接受恒源房地产公司委托,对其拟抵债的部分开发产品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4012.29万元。对于具体评估范围、评估方法的合理性,烟台浩正同样没有提及。
根据公告可知,恒源房地产用来偿债的房产,评估价值高达4000余万元,占公司股东权益的将近1/4,占公司2007年营业收入的2倍多。对于如此重大的以资抵债行为,上市公司的公告却像蜻蜓点水,一带而过,不知这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忽视,还是另有隐情。
合同履行影响几何
对于本次以资抵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园城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此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收回应收款项4012万元,有利于公司资产的盘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应收账款(含其他应收款,下同)收回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没有影响,那就意味着公司以往没有对这项债权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然而园城股份2007年年报显示,公司按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由于该项债权距离2007年底有1至2年时间,公司因此按10%的比例对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余万元的坏账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账款收回时,企业应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公司当期管理费用,增加公司税前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据此,公司2008年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都会有所增加。公司却称合同履行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没有影响,不知依据何在。
财务报表是否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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