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财经讯 *ST阿继及公司原高管因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日前遭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证监会查明,*ST阿继在1999年至2004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银行贷款债务及财务费用事项,而时任公司董事长朱大萌、时任公司副董事长程力、时任公司董事张忠杰、王慧宇、贺德宝、段洪义、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夏卫国、邹忠刚、刘存有在期间年报的有关董事会决议上签字。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前期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规定,构成了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述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据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一、对公司处以30 万元罚款;二、对朱大萌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程力、张忠杰、王慧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 万元罚款;对贺德宝、段洪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 万元罚款;对夏卫国、邹忠刚、刘存有分别给予警告。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Topview专家版 | |
* 数据实时更新: 无需等到报告期 机构今天买入 明天揭晓 | |
* 分类账户统计数据: 透视是机构控盘还是散户持仓 | |
* 区间分档统计数据: 揭示股票持股集中度 | |
* 席位交易统计: 个股席位成交全曝光 |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