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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案升级:董事会与经营层对阵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 02:54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王思璟 距离“不完全换届”已过去17天,东北高速(600003.SH)看似风平浪静的背后,原经营层、三大股东间,围绕东北高速管理权及资金归属,冲突频起。 董事会选出的临时经营层被“夺权”、大股东吉林高速将公司告上法庭、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这些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发生已经一周,至记者截稿时,仍然毫无信息披露。 原经营层“夺权” 2008年7月8日上午,东北高速董事长孙熠嵩外出,原总经理陈耀忠带领原经营层,更换公司保安、门禁,并召开了全体员工大会。 会上,陈耀忠表示,数日前的董事会换届与临时经营层“不合法”,要求员工支持其管理。随后,原经营层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管理。 而前任总经理之外,陈耀忠还有另一个身份,即东北高速第二大股东吉林高速股东代表。到东北高速任职前,陈耀忠曾任吉林省公路工程局局长,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 此前的6月30日,东北高速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新一届董事会部分人选。接近东北高速的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吉林高速的推荐名单上,前任董事陈耀忠仍然在列,而这是黑龙江高速和华建中心不能接受的(其间纠葛详见本报6月23日专题《东北高速“期货门”再查》)。 股东大会后,东北高速新任董事会召开了董事会会议,选举孙熠嵩为董事长,并任命临时经营层,其中孙熠嵩为代理总经理,另有三名代理副总经理与一名代理财务总监。同时,包括陈耀忠在内的原经营层卸任。 上述事件,很快被黑龙江高速与招商局华建中心获知。7月9日,两大股东向证监会举报了此事。 据上述消息人士称,有关监管部门认为,陈耀忠此举系“非法剥夺临时经营层权力”。7月9日下午,陈耀忠被要求到有关部门解释此事,并对上述监管意见签字。 大股东“告状” 在“经营权大战”之时,吉林高速也在为自己的股东权益斗争。本报记者获悉,在向吉林证监局“告状”之后,吉林高速已在长春市中院,对东北高速提起诉讼。 此前,吉林高速向证监局提交了一份文件,全称为《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及其大股东侵权行为的声明》。 文件中声明,东北高速投资哈大高速公路和长平高速公路大修改造工程概算总额达到17亿元,将直接造成上市公司未来数年出现重大亏损,导致最终退市。东北高速未将上述重大投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严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黑龙江高速及其实际控制人黑龙江省交通厅违规使用募集资金6.249亿元,建设黑龙江哈尔滨至尚志高速公路,至今不按公司制进行运作,严重损害东北高速股东利益。 上述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17亿投资目前仅处预算阶段,并不足以作为诉讼理由。然而,该诉讼仍然被吉林省内法院迅速处理。 该人士还向记者透露,诉讼内容之外,吉林高速与两大股东还有一大分歧,就是陈耀忠的去留。两大股东认为,不论此前期货案、存款丢失案中陈应负责任,即使以国企管理人员任职时间看,陈耀忠也不宜再留在东北高速。 事发一周后,上述对东北高速发展极为重要的两大事项,仍未被信息披露。本报记者多次联系代理董秘,均被告知其不在办公室。 不过本报记者获悉,上述事件已有进一步发展:7月15日,东北高速收到长春市中院两份民事裁定书,后者受理了吉林股东诉公司立业借款纠纷及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案。 东北高速银行账户中2.23亿元和1.68亿元资金,因“诉讼财产保全”,已被冻结。这两部分资金,系东北高速旗下主要资产,是吉林分公司与黑龙江分公司共两条公路的收入。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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