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捷股份虚假陈述面临200万索赔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近日对中捷股份(002021.SZ)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一案相关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随后一些投资者据此要求中捷股份对股票投资人作出相应赔偿。这些投资者的律师昨日更进一步提出,中捷股份此前的增发或存在证券发行欺诈,应被撤销申购行为。 如果投资者提起诉讼,这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例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欺诈而请求撤销申购行为的证券纠纷案件。 中捷股份于去年10月份由光大证券进行保荐,计划增发不超过5000万股,但最终仅获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3元,募集资金4.48亿元。该批股份去年10月29日上市,此前已经跌破发行价,此后仅有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1月21日之间的20个交易日中曾高于发行价。该股昨天收于6.24元,较增发价低9.79元,共计下跌61%。 曾经成功代理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一案的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上海新闻望达律师事务所最近正在联合受理中捷股份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感觉到投资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了。“有23位中捷股份投资者来电咨询过,分别持有数万股到数十万股不等,根据我们初步测算的虚假披露实施日和揭露日计算,每股基本上可以索赔5元左右。其中3位投资者已经办完委托代理手续,索赔额为200万元。”薛洪增律师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薛洪增律师和上海新闻望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昨日上午就中捷股份的案件做了进一步研究,发现中捷股份于去年10月份增发新股,而此次发行期间并未披露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一事。薛律师说:“我们认为这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欺诈,这是《证券法》所不允许的,而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应当对此欺诈发行行为进行撤销,也即仍持有此次增发股票的投资者,可以要求中捷股份撤销此次增发行为,向投资者交回募集资金。” 如果中捷股份投资者提起撤销申购证券行为诉讼,并获得返还申购资金,将是中国证券市场首例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欺诈而请求撤销申购行为的证券纠纷案件。薛洪增律师表示,中捷股份募集的数亿元申购资金并不会全部被交回给投资者,尚未卖掉增发股票的投资者才可申请撤销申购证券行为,已经卖出增发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因其虚假陈述带来的损失而要求赔偿。 据悉,证券发行欺诈是很严重的罪名,它要求寻找证据以证明其造假行为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不仅仅是因为大盘的下跌导致股价下跌,在具体操作中比较困难。监管部门一位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何认定欺诈行为的证据、严重程度都比较难掌握,我认为法院会谨慎从事。”陆媛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