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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华电国际调整上网电价

  本报讯 长江电力(600900)、华电国际(600027)今日公布了上网电价调整方案。

  长江电力公告称,公司拥有并受托管理的三峡电站机组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河南省、重庆市及广东省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千瓦时268.6元、286.2元、242.4元、228.7元、230.6元、239.7元、255.0元、238.9元、229.0元、311.1元。上述调整自7月1日起执行。

  华电国际(600027)公告称,自7月1日起适当调整华东、华北、华中、西北、东北及南方等电网的上网电价。调整的具体细则为,位于山东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1.75分;位于四川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9分;位于宁夏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9分。华电宁夏灵武发电公司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84分;位于安徽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20分;位于河南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00分。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华电国际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每千瓦时比调整前提高1.714分,涨幅约4.77%。

  (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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