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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等再次被判赔科龙1863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 02:0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ST科龙6月23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科龙空调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江西科盛等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诉讼金额共计1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1%。 根据公告内容,广东格林柯尔和顾雏军利用同时控制科龙系公司和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身份,指示科龙空调与江西科盛签订制冷剂采购合同,约定科龙空调向江西科盛采购制冷剂14.1 吨,货款合计人民币1863 万元。科龙空调向江西科盛支付了上述全部合同货款,之后,江西科盛将全部款项1863万元付至制冷剂公司账户,但科龙空调至今未收到任何合同货物。 其实,对顾雏军等的一系列诉讼要追溯到2006年。海信空调以6.8亿元于当年最终完成对格林柯尔持有的科龙股份的收购,海信科龙随即对科龙展开调查,并针对以顾雏军为代表的格林柯尔系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案件发起诉讼。 另外据媒体报道,去年8月,佛山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艾柯、天津格林柯尔等格林柯尔系向海信科龙子公司江西科龙赔偿共1.65亿元;今年4月,佛山中院对该系列案的7项做出一审判决,诉讼涉及的获赔金额达到17175.46万元;在今年6月,顾雏军等被判赔科龙1.69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诉讼拖延的时间一般非常长,资金难以回收。ST科龙在公告中表示目前还没有得到生效的消息。因此,公司尚无法确定上述案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但在以前年度已经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对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的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小浪)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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