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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大股东增持迷雾:真相有待进一步调查(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4日 01:49 证券日报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老师人,浙大网新的大股东持有浙大网新16%的股权,已经超过证券法律规定的5%的限制,属于法规所说的内幕知情人员。 是否违规有待继续调查 记者致电浙大网新证券代表许克菲女士,询问道,“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什么会选择在股东大会讨论利润分配前购买公司股票?这是不是涉及到内幕交易?”许女士回答称,“我们的大股东因为只持有我们公司16%的股份,他们一直觉得持有的比例比较低,想多持有一些,正好这段时间他们觉得股价比较低,所以就选择购买了。至于选择在股东大会前购买,我们倒没有想过这个。” 另外许女士称,他们的这个分配预案早在4月25日就提出来了,记者查阅了公司的公告, 浙大网新董事会于2008年4月25日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7年末股份总数81304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6,260,869.9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48,821,271.83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但是《证券法》在内幕信息认定方面并没有明确说明:公司分配股利是预案出来的董事会公告或者还是股东大会通过后的股利分配。 记者又采访了一些法律方面的专家严义明律师。 严义明律师对于浙大网新的此问题有自己的见解,他说,内幕信息的认定还需要看浙大网新的大股东有没有人在浙大网新任职,严律师建议记者继续查阅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的人员在浙大网新的任职情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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