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顺法:小贩举牌中兵光电 实有阿昌隐其后(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3日 01: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从中兵光电5月30日的盘面情况来看,该股开盘即封于涨停21.56元,但盘中一度打开涨停,最低下探至19.6元,随后又在短短几分钟内封住涨停直至收盘。 市场人士分析,由于停牌前金小红已经重仓持有中兵光电,因此,沈昌宇当天可能直接以涨停板价格挂出巨额买单推高股价,但未曾料到抛盘汹涌,其撤单不及,导致将卖单全部扫进,超过了他所设想买入的数量,也越过了5%的举牌黄线。 实际上,沈昌宇随后的举动也能从一个侧面佐证上述猜测。中兵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金顺法账户5月30日举牌后,在随后一个交易日卖出62150股;同日又买入24066股。截至6月2日收盘,金顺法账户持有中兵光电719.8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 权益变动报告书还透露,金顺法账户买入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且股价严重低估,但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意愿。 由于金顺法和金小红是一致行动人,因此,金顺法账户在买入中兵光电超过5%之前,其实际所持股份就已超过这一比例。因此,其6月4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存在重大遗漏。 6月19日,记者致电金小红。当记者表明身份和来意后,她表示,“我不管这个事情的。”旋即挂断电话。 “公开谴责”所责非其人 超限买入中兵光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且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又有短线交易,谨慎多年的沈昌宇在一只股票上两次违反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也有同样的规定,该条要求投资者持股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按照规定,“金顺法”最迟应该在6月2日通过中兵光电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实际上,直到6月4日,“金顺法”才有此举。 “金顺法”举牌后再行买卖又构成了《证券法》第47条规范的短线交易行为。该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根据这一短线交易归入制度,“金顺法”在6月2日交易中所得收益应上缴给上市公司中兵光电。 “金顺法”随即迎来了对其“不慎行为”的惩罚。上海证券交易所6月13日宣布,对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的中兵光电股东“金顺法”予以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中兵光电股东“金顺法”于2008年5月30日买入中兵光电股票723.6655万股,直到6月4日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决定对股东“金顺法”予以公开谴责。 6月18日,当记者询问金顺法是否知悉上证所对其所作的公开谴责决定时,他对此一脸茫然,并对何为“公开谴责”感到不解。(本报记者 贺建业 张潮 高屹对本文亦有贡献) “金顺法”及其相关人持股情况不完全统计 股票简称持有人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流通股东排名截止日期 ST宇航金顺法341.511.86%12008-3-31 沈浩平231.411.26%2 徐菊仙141.330.77%3 北方创业金顺法381.864.34%42008-3-31 徐菊仙108.391.23%8 沈浩平92.011.05%10 文山电力金顺法327.022.00%92008-3-31 洪都航空金顺法145.751.16%102008-3-31 太极实业金顺法148.250.52%62008-3-31 *ST昌河金顺法96.130.55%72008-3-31 中国医药金顺法87.240.83%72008-3-31 深长城徐菊仙228.051.73%72008-3-31 金顺法166.771.26%9 徐菊仙113.130.47%82007-12-31 沈浩平62.830.26%9 招商轮船徐菊仙536.320.63%22007-9-30 大连控股徐菊仙139.660.21%102007-9-30 陕国投A徐菊仙253.271.17%52007-9-30 红星发展徐菊仙164.621.18%62007-9-30 *ST沪科沈昌宇100.320.59%12007-3-31 沈浩平99.990.59%2 杭萧钢构沈昌宇297.841.20%12007-3-31 湖北金环沈昌宇198.330.94%22007-3-31 康美CWB1沈浩平不详超过5%唯一超比例持有人2008-5-28 中远CWB1金顺法不详超过5%不详2008-2-27 沈浩平不详超过5%不详2008-2-27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