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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董事违规炒股续:免职能否代替追究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07:51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闫妮 进入5月,中视传媒事情颇多。 正当全国人民欢度五一劳动节的时候,中国首个高清影视频道——央视高清影视频道,停播。目前该台信号已经为黑屏,中视传媒不再传送任何节目。 5月6日—5月21日,中视传媒董事庞建在自家股票上的操作竟多达23次,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之后的6月3日,中视传媒便免去庞建董事职务。 在CCTV这棵大树下,中视传媒究竟存在哪些问题?《证券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董事为何要违规买卖自家股票 免职处分是否能代替相关追究? 根据上证所上市公司诚信记录,本次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中视传媒庞建于5月6日、7日两天之内,连续7次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7万股。 在此之前,庞建还持有中视传媒130股。7笔交易价格自22.67元至23元不等,共耗资38.934万元。但5月8日,庞建又将这1.7万股悉数抛出,此次的抛售操作更为细碎,1.7万股分做15笔,最多的一笔4600股,不少操作每次仅抛出200股甚至100股。 值得一提的是,分做22笔抛出的中视传媒共计套现37.2776万元。也就是说,庞建在这场交易中还亏损了1.6564万元。 而到了5月21日,庞建再次斥资20.3万元,购入1万股中视传媒。半个月,庞建在自家股票上的操作竟多达23次。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如果公司高管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而亏损1万多,冒着免职的危险,庞建意欲何为? 据悉,庞建的账户是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 在相关媒体报道后,于6月4日中视传媒便主动提出,免去庞建董事职务。 但相关人士指出,虽然庞建的职务被免掉了,但其违规行为将影响中视传媒再融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另有读者打来《证券日报》投资者维权热线,认为中视传媒对庞建的免职处罚,并不能代表国家法律对庞建的责任追究。 但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接受采访时认为,是否受行政处罚,那要看情节严重程度和影响恶劣程度,目前理论上庞建已经不算公司的管理层了,而且上市公司用这个举动表明他们也是受害人。 6月12日,中央财经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韩复龄认为,这个不会对中视传媒的融资有什么影响。至于行政处罚,免职已经是最严重的处罚了,事情到此为止。 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人员接受咨询时认为,目前还是看证监会怎么处理。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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