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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公告(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18:51 新浪财经
法人股东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 划款凭证; ② 行权申请; ③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 股东代码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⑥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 划款凭证; ② 行权申请; 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股东代码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供以下文件: ① 划款凭证; ② 行权申请; ③ 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股东本人股东代码卡(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⑤ 经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在核实股东身份,且确认行权资金已按本程序要求缴付到账后,向股东出具确认回执。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行权结束后将立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行权数据,统一办理行权手续,行权手续办理完成后由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将股东行权所得相应股份划入股东证券账户,权证自动注销,行权股份上市日期另行公告。 3、股东如同时持有上述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两类“深发SFC2”认股权证,须分别按照以上第1、2 条的程序行权。 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8 楼2812 联系人:王方圆、邢政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0755-8208-0386 四、特别风险提示 “深发SFC2”认股权证的行权日为2008 年5 月16 日(星期五)至2008 年6 月27 日(星期五)之间的交易日(其中2008 年6 月23 日至2008 年6 月27日为不可交易的行权期)。行权终止日未行权的“深发SFC2”认股权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深发SFC2)网下行权申请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6 月5 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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