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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集团洽谈借壳富龙热电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 00:19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龙金光)富龙集团聘请的财务顾问机构和律师机构对兴业集团完成尽职调查后,昨天,富龙热电与兴业集团进行了洽谈。据悉,洽谈结果上报赤峰市国资委员若获批,富龙集团将与兴业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以兴业集团的实力,其将借壳富龙热电完成整体上市,这对微利的富龙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利好。 富龙热电董秘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富龙热电与兴业集团进行了洽谈,洽谈结果若获得赤峰市国资委员的批准,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最终能否与兴业集团成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富龙集团于今年3月20日对外宣布决定采取公示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将所持富龙热电1.56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0.90%)对外协议转让,最终仅内蒙古兴业集团一家表达了受让意向。据了解,在决定采取公示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前,富龙集团已经与兴业集团就富龙热电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过洽谈协商。最终确定兴业集团为富龙热电控股股权的拟受让方。 根据兴业集团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显示,兴业集团是赤峰市一家集有色金属采选冶炼、机械铸造、宾馆旅游、国际贸易、畜牧饲养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成立于2001年7月16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兴业集团拥有的矿产资源和矿产品种是以铅、锌为主的多金属矿,2007年,兴业集团总资产为17.9亿元,净资产为3.3亿元,净利润为1702.39万元。 对于富龙与兴业的“联姻”,联合证券王姓分析师认为,富龙热电主业为热电,作为公益行业,赢利面较差,并不符合国企做大做强的初衷,无论是当地国资委还是富龙集团,都希望将它剥离出去;对兴业集团而言,富龙资产的赢利倒在其次,重点在于其壳资源,所以这一番“联姻”是一拍即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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