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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沪市上市公司年报暴露七大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2日 10:29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2008年4月30日,除九发股份外,在上证所挂牌上市的862家上市公司均通过指定报纸和网站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较上年呈现47.5%的大幅增长,较好地延续了2006年的业绩增长态势;披露年报公司加权每股收益0.42元,创历史新高。 根据2007年年报披露情况,沪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出现了一些可喜的变化。非标审计意见数量和比例明显下降;多达139家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比往年增加了三倍,上市公司内控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绝大多数公司严格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期初额仅调增9%左右,2007年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仅占上市公司全年净利润合计数的 2.6%,实现了新旧会计准则的平稳过渡;超过90%的公司已经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并且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为做好本次年报披露工作,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证所采取多项措施,在事前、事中、事后等阶段开展了如下工作: 1、全面部署年报披露日期预约工作。要求上市公司通过本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事先预约年度报告披露日期,若需变更披露日期的,均须事先获得上证所同意,且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最大程度地杜绝了上市公司随意变更披露日期的现象,实现年报的均衡披露。预约披露日期的修订也及时通过上证所网站告知投资者; 2、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证所对本次年报披露的要求,及时对定期报告标准化报送系统进行了修订和升级,满足了2007年年报在披露内容与格式上的局部调整,为实现2007年年报XBRL实例文档和PDF文件在交易所网站共同披露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在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之前,通过定期报告报送系统加强对其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等项目之间勾稽关系的校验,以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3、鉴于2007年度是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一年,本次年报准则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新规定、新内容较多。为便于上市公司更为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和内容,上证所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就年报报送程序及要求予以规定和说明;在年报披露过程中,还先后在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专区”栏目中发布了五份年报工作备忘录,就年度经营计划、薪酬、股票买卖、限售股份变动等方面的披露进行了解释和规范,并通过短信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及时提醒公司;另外,上证所继续坚持专家答疑和咨询制度,不仅在年报相关备忘录中公布了会计法律小组的专家咨询电话,同时集合各业务类别的专家,对年报披露中出现的“疑难杂症”集中进行会诊。除此之外,上证所还向中国证监会及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近15份函件,就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出现的问题包括期权费用的分摊、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等予以汇报和请示,并及时反馈给上市公司。 上证所在事后审核中,着重就上市公司执行落实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对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公司通过发函、约见谈话等方式督促其改正。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遗漏和错误,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在本次年报事后审核工作中,上证所有关部门共发出340份事后审核意见函,要求上市公司就年报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共有165家公司刊登了补充或更正公告。 另外,上证所也基本完成了92家ST或*ST公司的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受理了9家暂停上市公司的恢复上市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函,对16家2007年年报盈利且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的ST或*ST公司的股票交易给予撤销特别处理,对14家2007年靠非经常性损益盈利但主营业务仍未恢复正常的*ST公司的股票交易给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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