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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草:九阳股份为何屡放鸽子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 10:07 新浪财经
今天(05.29)下午,《经济观察报》一位记者再次就九阳股份采访笔者。事到如今,笔者还有什么好说?证监会法律部近日出台了《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该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会计年度与重组前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按照扣除该等交易后的口径计算。九阳股份上市后股价也受到追捧,首日大涨104%,强劲的股价有力反击笔者对其IPO造假上市质疑。可是,笔者不明白的是,九阳股份为何一直不对笔者质疑澄清或者与笔者直接沟通呢?从笔者质疑到现在,至少笔者三次被九阳股份放了鸽子. 第一次:5月4日 笔者在博客私人信件中收到这样的一封来信: 夏草老师: 你好! 冒昧跟您联系。我叫王X,是某广告有限公司公关总监。今天和讯网主页刊登题为《中小板十大涉嫌偷漏税过会公司九阳股份列三甲》的新闻,转载自您的博客文章。 尽管专业的财务分析让我觉得混沌无奈,但全文读下来,您只是对十家中小版的已上市或已过会的公司部分财务数据做了些分析,不没有具体数据,也没有对任何排序。所以,我认为“列三甲”这样的标题似乎不够准确。 沟通之下,和讯网将文章标题改为《网友指九阳股份 歌尔声学等十中小板公司偷漏税》。然而,您的文章中对九阳股份的描述尤为慎重,标题给予如此定性的判断似乎依然不妥。 明白网站改标题并非您的本意,我所能理解的是,您作为专业的财务分析师,根据公开财务数据做出合理的分析是无可厚非的。而这对于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请您理解,您的初步的分析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我对您的分析中,所提到的数据也有两点疑问。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跟您进一步讨论一下?如您愿意,烦请联系我。 王X:13700000000 谢谢,祝好。 08-05-04 14:47 笔者收到这封邮件后,当晚就与这位王小姐取得联系,笔者电话中告诉她,该司IPO报表破绽百出,07年销售利润率高达20%多,笔者希望上市公司与笔者直接对话,不要上市公司传给公关公司,公关公司传给媒体,媒体再传给笔者,这样拷贝就全走样了,而且笔者也强调九阳的审计师认识笔者,我们可以直接进行沟通,并把笔者电话留给她了,她也满口答应与公司联系直接与笔者沟通,可笔者等了几天,也没有音信,在此背景下,笔者将九阳股份怀疑提高至100%,此时九阳股份还没正式招股。 第二次:5月18日 笔者在博客上发表了《移花易木:九阳股份违规上市》,文中提及九阳IPO外资股份稀释至25%以下是否要补税问题,笔者在当天下午致电九阳董秘办,一位小姐接了笔者电话,笔者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并留下了自己电话,希望能与董秘或证券事务代表沟通,这位小姐答应代为传答,可10天过去了,依然杳无音信。 新浪网声明:新浪财经登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新浪财经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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