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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减持冠福发致歉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 07:38 东方早报

因违规减持冠福发致歉公告

  早报记者张彩平

  又一个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股票。又一次被逮了个正着。昨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因违规减持冠福家用(002102),对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处分。值得注意的是,冠福家用当晚随即发布了“恒联股份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这也是目前,沪深两市出现的首个“致歉”的上市公司股票违规减持者。

  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自4月2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意见》以来,闯红灯的却是一个接着一个。昨晚,又一个违规减持者———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的监控下“现形”。深交所公告称,经查明,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街证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1359557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

  深交所表示,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及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随即,昨晚冠福家用发布“恒联股份违规卖出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称:截至2008年4月30日,冠福家用发起人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共卖出冠福家用股票1049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3%。在4月30日前公司接到冠福家用转达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多次提醒,但该公司在研读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时,误认为减持股票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规定的相关时点是自然月份,因此5月6日,该公司又通过交易系统减持冠福家用的股票310300股,导致一个月内减持共1359557股的冠福家用股票,减持比例达到了1.196%,造成违反上述规定的事实。

  公告称,为弥补此次错误带来的不良影响,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冠福家用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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