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盛科技否认财务造假传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8日 07:38 证券日报
本报讯 东盛科技(600771)今日发布公告,否认有关其“财务三重罪”传闻。 5月5日,网络转载了申草所写文章《东盛科技三重罪》,该文章认为东盛科技存在三个财务问题。 东盛科技回应称:1、关于“诈骗7亿元占资”问题:2006年12月5日,公司为解决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推出了“以资抵债”方案,同意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95%股权、陕西东盛生物制品有限公司72.2%股权、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95%股权、安徽东盛友邦制药有限公司98.77%股权以及其他非现金资产一起以“以资抵债”方式偿还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等额资金。2007年度,公司持续受到了资金紧张的困扰,为了确保“白加黑”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将资金主要投向了盖天力公司,故未能按照预期计划向广誉远等企业投入资金,市场推广及促销活动受到限制,广告策略难以实施,致使上述企业均未能完成评估机构确认的盈利预测。对于上述事宜,公司履行了严格的审核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由于资金的持续紧张,虽然导致“以资抵债”公司没有完成评估机构确认的盈利预测,但是,公司不存在作者所言的“诈骗7亿元占资问题”。 2、关于“隐瞒5亿元占资”问题:截止200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475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了20069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销售货款未及时收回所致,该应收款项全部为公司应收各级经销商的货款;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减少了122837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股东东盛集团、东盛药业清偿了其占用的公司资金;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加了5870万元,主要是因为本期支付给青海同仁铝业有限责任公司5240万元,用于购买其与铝加工、铝冶炼相关的固定资产。以上事项公司在2007年度报告中均作了详细披露,公司不存在作者所言的“隐瞒5亿元占资问题”。 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问题: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当期发现的属于当期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因而对公司在2007度内商誉核算出现的前后差异,因隶属同一会计年度,不满足会计差错确认的条件,故没有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也认为公司2007度报告期未发现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在2006年度报告中对此已经做了充分披露,不存在以2007年度的巨亏换来以前年度的盈利。 (沈 灵)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