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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实业合作开发炼焦余热发电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 08: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向 南 本报讯 国际实业(000159)控股子公司新疆国际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为充分利用现有炼焦余热资源,5月4日与格菱动力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疆拜城县余热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共同合作建设新疆拜城县国际煤焦化余热发电项目。 格菱动力公司是由英国TEi 格林海外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7年1月17日,注册资本金3000万美元,从事设计、生产电站锅炉及部件等业务。该项目将利用煤焦化公司现有炼焦余热进行发电,合作方格菱动力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建立项目公司,项目建设费用由格菱动力公司单独投入,建成后六年内由格菱动力公司独自对项目生产进行经营管理,2015年1月31日后该项目全部资产无偿转让给国际实业(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格菱动力公司不再对项目公司享有任何权利。 双方约定,格菱动力公司在运营期内,上网发电价以0.25元/度计算,如上网价格高于0.30元/度,则高出部分由双方平分;如上网价格低于0.20元/度,则国际实业按照0.04元/度向乙方收取烟气资源费用;格菱动力公司应当保证项目公司免费向国际实业提供冬季用蒸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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