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ST光明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08-026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1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了召开了五届二 十九次董事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07年4日25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光明青年公寓 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马中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逐项表决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7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74万元,利润总额1,927万元,扣除所 得税45万元,少数股东收益84万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1,798万元。按2007年末 总股本185,711,578股计算,每股税后利润0.096元。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288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490万元。按期未总股本185,711,578股计算,每股留 待以后弥补亏损1.91元。 200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35,490万元,留待以后年度实 现的利润弥补。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原则上同意此预案,为了保证 原材料的储备和供应,保持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同意2007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项议案获5票同意(关联董事马中文、高金波、王宏岩回避表决),无反对票, 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07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计提坏帐准备3,316,841.63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99,889.34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2,936,382.76元。 3、在建工程ERP工程提取减值准备2,313,782.15元。 4、按新会计准则,对资不抵债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 算,对其追溯调整,本期计提1,796,164.88元,至本期末累计计提67,222,000.00 元。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该所财务审计费用为40万元。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议》:(详见公司 股票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关于2007年报审计带强调事项段意见》的议案: 按照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6.8条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 1、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债务和解基本客观反映了公司现 存状况; 2、公司潜在的亏损、资产及负债情况阐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 3、公司对业已转让的两户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客观存在的事实,属于一 般担保事项,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担保要求。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方案积极加快资产重组步伐,加大债务和解力度, 努力拓展市场,提高企业效益,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力争公司长期、稳定、 健康的发展。 (有关内容请查阅巨潮网站http://www. cinifo. com. cn公告)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第二十八次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该项议案获8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08年4月2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就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体现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200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表示同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法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 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真阅读了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截止2007年12 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5,870万元,系为已转让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一般保证,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 56号文规定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说明。 按照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6.8条的要求,本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研究,一致 认为:该说明对本公司资产、负债、担保状况等强调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经营压力很大,但公司已拟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独立董事将敦促董事 会按照既定的方案积极加快资产重组步伐,促成债务和解,努力拓展市场,提高 企业效益。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全力以赴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独立董事:朱秀云 胡凤滨 陈为国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鉴于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其审计 单位,且该事务所在200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充分体现了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 工作精神。经独立董事研究同意: 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2008年度公司的审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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