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紫金矿业董事长被指造假偷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 0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紫金矿业董事长被指造假偷税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坐拥“中国第一大金矿”,紫金矿业回归A股后,首日(25日)即疯狂创下资本市场多项新纪录。外界质疑不断。其实,在紫金矿业登陆上交所之前,即有举报投诉信四处飞舞。

  上市前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奔赴现场进行调查,试图告诉你一个真实的紫金矿业。

  新闻

  紫金矿业被指卷入造假

  紫金矿业头顶光环,然而这家公司却非议不断。本月中旬,一份神秘的举报信邮寄至《每日经济新闻》,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同样的举报信还被大量邮寄。

  信件全文近3000字,标题为“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的举报”,落款时间是今年3月。信中写道,“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矿业”),在近年准备发行A股过程中严重违法,紫金矿业董事长及高管人员集体违法犯罪,将企业法人股个人化,其目的是为了大量偷税,损害国家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在信中,写信人提供5点内容,其核心包括两方面: 第一、陈景河从紫金矿业股东金山贸易多次受让股权,每股仅按股票面值0.1元和每股净资产转让。在招股意向书中称,“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无关联关系,系按照《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作出的转让”。没有关联关系怎么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因此,这份协议书是为低价转让服务的。

  第二、金山贸易股权在数次转让中,都是以0.1元之价转让,不是以当时香港市场的公允价格作价,在数次转让中,应交所得税没有向税务局交。

  国家税务总局曾调查

  信件内容直指陈景河,作为紫金矿业当家人,陈景河一手缔造了今天的紫金矿业,一切真如信中所说还是另有隐情?

  4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带着上述举报信,向紫金矿业所在地,福建上杭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一位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透露,上述举报信先前被大量散发,此前有相当多的人向税务部门求证。

  据称,此事一度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关注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没有问题,该交的税都交了。该负责人以涉及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查阅国家税务总局调查后的相关文件,同时亦不肯透露举报信中涉及的具体股权转让所交所得税数额。

  这位负责人分析,举报信是“眼红”的人写的,因为紫金矿业做大了,一些人看到了巨大的利益而眼红。4月26日,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专访时也给出类似说法,坚持称有《股权激励协议书》,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

  陈景河还表示,2000年到2007年,紫金矿业累计上缴财政利税28.7亿元(含分红),对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悬疑

  《股权激励协议书》在哪儿

  紫金矿业发布的招股意向书显示,2004年7月、2006年1月和2006年11月,陈景河3次受让金山贸易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数量分别为600万股、1000万股和3167.52万股,转让价格均是0.1元/股,而这个价格远远低于紫金矿业当时在香港的股价。

  对于这个0.1元/股之价,紫金矿业公开的定价依据则是“金山贸易按照股票面值转让予陈景河,系按照《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对陈景河作为发行人董事长为发行人作出巨大贡献的激励”。

  为什么价格这么低?上述举报者认为,那份作为定价依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系伪造,而这样做,是为偷税做准备。

  对于这部分股权转让,还有另外一说。据上杭县一位官员透露,当时紫金改制,比较缺钱,金山贸易后来转给陈景河的股权实际上是陈本人的。不过,陈景河对于这一观点不愿意评论。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多次致电紫金矿业高层,提出查阅这份关键的《股权激励协议书》,未果。一位金山贸易的小股东向记者表示,他从未听说过陈景河和金山贸易有《股权激励协议书》一事。

 [1] [2] [下一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紫金矿业吧 】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