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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期货账到底是6000万还是近12亿(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 02:20 第一财经日报

东北高速期货账到底是6000万还是近12亿(2)

  6000万还是近12亿

  到底多少钱炒期货?

  根据公告,张昕无法保证东北高速去年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包括认为东高油脂从事期货交易动用的3.18亿元资金数额和期货收益数额不实。

  东高油脂到底动用多少资金炒期货?收益如何?对于这些问题,几年来各种数据并不一致。

  去年11月,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高油脂原总经理东方的刑事判决书在认定其犯罪事实时提到,东方于2002年8月30日“将东高油脂转入金鹏期货的4亿元中的1200万元转入林达公司……汇入东方房地产公司进行盈利活动”。

  张昕认为,该判决书披露的这一案情使东北高速有关东高油脂从事期货交易情况的有关报告和东北高速董事会数次披露的情况出现重大差异。

  自2003年4月以来,东北高速多次披露和上报东高油脂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2003年4月2日,东北高速董事会首次披露东高油脂期货问题:“经初步核查,东高油脂进行大豆期货交易的实际使用资金为6000万元。”

  2003年4月5日,东北高速董事会通过的2002年年报显示,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22日期间,共计向6家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

  2003年6月9日,东北高速向证监会长春证管办报送的《关于对我公司控股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汇报“东高油脂及其控股的东高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共累计投入资金33000万元,使用了22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在大商所进行了大豆期货交易”,“累计实现收益8159万元,并已全部转入东高油脂账户”。

  2004年3月调整后的2002年年报披露,东高油脂“在2002年6月18日至11月12日期间,共计向大连北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期货经纪公司支付期货保证金3.18亿元用于期货交易”。其中,“以该公司法人名义开立的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收益50327742元”,“以其他法人和个人名义开立的16个期货保证金账户取得收益30622006元”,并注明这80949748元期货收益“已分别于2003年3月17日和4月30日收回”。

  东北高速期货问题案发后,陈耀忠在向检方作证时说,东高油脂炒期货投入资金“六七个亿”。

  根据本报获得的一份材料及媒体报道,从2002年12月27日到2003年3月24日,时任东高油脂董事长陈耀忠和总经理东方分8次共将4.085亿元打入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账户(即林达公司)。林达公司是东方实际控制的公司,也是东高油脂期货问题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经辽源中院认定的转入金鹏期货的4亿元,连同已经披露的3.18亿元、转入林达公司的4.085亿元以及借用东北高速子公司包头投资公司和深圳东大公司各2000万元,东北高速及其子公司用于从事期货交易的资金累计将近12亿元。”张昕认为,这些资金进入期货市场时间将近一年,其间正值大连大豆期货交易持续了整整一年的大牛市,因此东高油脂期货收益应远远超过以前披露的8000余万元。

  6000万元、3.18亿元、3.3亿元、六七个亿、接近12亿元……东北高速的期货问题到底涉及多少资金?到底产生多少盈利?石仁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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