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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21:15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08—00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200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 去年的总金额
劳务等进 比例
一步划分
广州恒运热 在1899万元采购原材料 蒸汽 33% 2229.6万元
电有限公司 —2541.5万元
之间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运热力公司)和本公司参股公司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运热电公司)。
(一)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1、恒运热力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供应蒸汽,主要负责开展广州开发
区西区的集中供热业务,注册资本54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松加,住
所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夏港大道恒运大厦。本公司持有其98%股权,恒
运热电公司持有其2%股权。
2、恒运热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为中外合作企
业。该公司拥有一台5万千瓦燃煤机组,注册资本7,16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中发,住所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8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恒运热电公司5%股权,公司董事黄中发先生、叶永泰先生、郭纪琼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吴必科先生兼任恒运热电公司董事。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恒运热力公司向恒运热电公司采购蒸汽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按政府部门定价要求履约,此项关联交易不会形成坏账。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采购蒸汽价格按广州市、广州开发区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执行,交易公平,定价合理,无损害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运热电公司拥有的一台5万千瓦机组是热电并供机组,同时生产电力和蒸汽,但没有供热管网经营权。而恒运热力公司负责广州开发区西区的集中供热业务,具有专营的供热管网经营权。因此,恒运热力公司采购恒运热电公司蒸汽,才能使恒运热电公司的蒸汽得以对外销售,形成供热收入。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目的在于保证公司供热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在审议过程中,黄中发先生、叶永泰先生、郭纪琼先生已按照规定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与会非关联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该项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项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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