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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22:25 中国证券网
股票简称:*ST贤成	股票代码:600381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为确保我公司在实现主营业务彻底转型后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出于引进合作伙伴的目的,及保障我公司未来拟通过系列重大资产重组来实现公司快速发展的长远规划的实施,我公司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信托")签署了《限售流通股转让协议书》。
一、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新公司与上海信托签署的相关《限售流通股转让协议书》,国新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面值1元)以每股3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信托,占公司总股本的6.528%。上海信托承诺将严格按照国新公司在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上述协议。根据有关承诺,上述股权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11月27日后。
二、国新公司以每股3元的价格进行此次股权转让,旨在我公司能够与上海信托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信托将成为我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我公司拟聘请上海信托为公司的财务顾问,为公司战略重组、财务规划等提供专业服务,为我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起到战略性的促进作用。
三、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截止本公告日止,国新公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3,888,8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占贤成实业总股本的30.6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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