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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戴大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 20:24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经编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戴大鸣)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07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席了公司2007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0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07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和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7 7 0 0 4 2
2、对董事会有关议案的投票情况: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于200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上海上会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上海上海上会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于2007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关于本次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应足额归还,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于2007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经审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合法、规范、公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于2007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参股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意见
经审核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投资公司经评估的资产质量良好,升值空间大,其拥有并经营的海宁中国皮革城影响力大,发展前景好,符合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公司投资参股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可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投资参股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规范、公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于2007年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累计天数为7天。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2007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事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董事、高管选聘、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运用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在上市公司2007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证券市场发展迅速,需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在日常工作中,我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文件,每次公布后都能及时学习,以增强我履行职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08年,我本着进一步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经常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我应该起的积极作用。
六、联系方式
本人电话:0571-86584570

独立董事:戴大鸣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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