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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九芝堂 股票代码:000989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明确独立董事职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意见,并出具专项说明。 第七条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一条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