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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编号:临2008-012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集资金节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01号文批准,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18元人民币,共募集资金531,480,000.00元,扣除实际发行费用15,563,930.3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为515,916,069.62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按照《招股说明》的承诺开始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收购客运总站、九龙坡港区二期技改工程、重件码头工程已先后于2000年、2001年、2003年完成,上述三个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比计划使用资金节余3,214.28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08年3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节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部分共计3,214.28万元用于补充港口主营业务流动资金。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该事项后发表意见如下: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发展迅速,所需流动资金将比之前出现大幅增加。同时,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加强,向银行间接融资的成本将加大。公司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部分共计3,214.2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