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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21:50 中国证券网
股票简称: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000929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0009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
联系电话:86-10-68054068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08年3月10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券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黄河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股份转让方案行为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同
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请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兰州黄河 指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指深圳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长城资产
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股份转让 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原持有兰州黄河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3,263,15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52%,本次将其中的17,263,158
股,以不低于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
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值的90%转让于
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 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深圳市金亚龙
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本报告书 指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3、法定代表人:赵东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3253
6、组织机构代码:71092548-9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9、主要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
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
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
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和中国人民
银行申请再贷款;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
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10、经营期限:自1999年11月02日起
11、税务登记证号码:
京国税:京字110108710925489号
地税:京字110108710925489000号
12、股东姓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
14、邮政编码:100045
15、联系电话:86-10-6805406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下人员为董事长、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赵东平 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李占臣 副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张晓松 副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曲行轶 副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匡绪忠 副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周礼耀 副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薛 建 副总裁 中国 北京市 无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
纷有关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信息披露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报告之日,长城资产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为: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一科技 17.63%
2 西北轴承 37.78%
3 ST东海 9.9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无。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目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农行划转资本金投资项
目只能是阶段性持股,适时退出兰州黄河的股权是形势发展的必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无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兰州黄河拥有的股份。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目前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兰州黄河23,263,158股,占
兰州黄河总股本的12.52%,其中9,288,300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国长城资
产管理公司持有兰州黄河23,263,158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2.52%。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长城资产将其持有的
23,263,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中的17,263,158股,以不低
于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值的90%转
让于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持有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深圳市金亚龙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17,263,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为兰州黄
河第二大股东。
三、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股权转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股权受让方:深圳市金亚龙投资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的数量:兰州黄河17,263,158股
3、本次转让股份价格:以不低于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值的90%且不低于人民币11.24元/股,总价
款为壹亿玖仟肆佰零叁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4、股权转让合同签订时间:2008年3月7日
5、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深圳市金亚龙投资
有限公司在受让股份范围内,按照受让比例与长城资产共同承继长城
资产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有承诺,本
次股权转让共涉及17,263,158股。
转让后长城资产剩余6,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2,395,62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604, 380股。长城资产剩
余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二级市场解除限售后可获流通时间及股
数分别为(实际以上市公司公告时间及股数为准):2008年12月1
日后为2,395,620股,2009年12月1日后为1,208,760股。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兰州黄河挂牌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
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中国长城资产管理
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东平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兰州市七里河区郑家庄
称 在地 108号
股票简称 兰州黄河 股票代码 000929
信息披露义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份数量变 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 23,263,158股 持股比例: 12.52%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 17,263,158股 变动比例: 9.29%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

-12-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赵东平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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