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证券> 正文
股票代码:002027 股票简称:七喜控股 公告编号:2008-08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7年 关联交易类 2007年总金 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 别 额 易的比例 广州嘉璐电子有限 约4500 5137 1.64% 购销HEDY牌台 公司 式电脑、笔记本 销售产品或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 约1500 3386 1.12% 电脑及其周边 商品 公司 设备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 约2000 2284 0.75% 有限公司 10,648.12 3.59% 合 计 约8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原广州七喜数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关玉婵 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8 号B栋601室。主营业务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传真机的研 究与开发,技术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是本公司在 广州地区的产品代理商。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明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00 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上海市漕溪北路41号。主营业务为电脑及其配件的批发 和零售,是本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产品代理商。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贤美女士,注册资本人民币 50万元,公司住所地位于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公寓F座902室, 主营业务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维修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等,是本 公司在北京地区的产品销售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数码”)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关玉 婵为持有我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易贤忠 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5年修订)第10.1.3 条第三款和第10.1.5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七喜数码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盛”)法定代表人易贤明先生为 本公司监事,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5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和第10.1.5条 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上海联盛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文”)法定代表人易贤美女 士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易贤忠先生的关联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05年修订)10.1.5条第四款的规定,北京赛文为我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420万元,截至2007年 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794万元。该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 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 信用较好。公司2007年度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08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 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583万元,截至2007年12 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00万元。该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脑及其 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售信用 较好。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08年,该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 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310万元,截至2007 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49万元。该公司自2001年起代理销售本公司电 脑及其周边设备产品,销售业绩突出,应收账款回款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销 售信用较好。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情况良好。预计在2008年,该公司仍将继续 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应可正常履约。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本公司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200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 5137万元,预计2008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约为4500万元;与上海联盛科技有 限公司200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3386万元,预计2008年的关联 交易额约为人民币1500元;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2006年的日常关联 交易汇总额为人民币2284万元,预计2008年的关联交易额约为人民币2000万 元。 三、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交货当时的市场代理价格执行,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 三方的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是根据本公司与上述三家 关联方发生交易时,本公司产品面向所有代理商执行的产品代理价格而确定,与 其他非关联人在同时期与本公司交易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保持一致,交易总量的确 定方法是在参考上述三家关联方上一年度交易额的基础上,加上新一年度的合理 增长值后确定的。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自2001年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产品,均为本公司在当地 的产品代理销售商。他们在当地发展了多年,了解当地市场,并拥有一定的 市场份额,对提升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量有较好的促进作用。2007 年,上述三家关联企业均取得了较为良好的发展,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销 售能力进一步加强,继续选择与上述三家关联企业进行交易,将会对公司的 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市场宣传和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较好的推动作用。 2、上述三家关联企业与本公司合作五年多以来,销售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 及时,从未出现过坏账。选择与其交易,对公司的销售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3、与上述关联企业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按照与其他非关联第三方相 同时期相同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 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 资产和住所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 响。上述关联企业2007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共计人民币10,648万元,占本 公司同类交易额的3.59%,所占比重较低,不会对本公司同类业务形成控制。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易贤 忠先生、关玉贤女士已回避表决; 2、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主要内容 1、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在广州与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2008年 度的《购销合同》(NO. 00120080125),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 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 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与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在广州与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2008年 度的《购销合同》(NO. 00220080125),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要 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5日在广州与北京赛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2008 年度的《购销合同》(NO. 00320080125),购销产品的型号、配置根据提货时的 要求确定,单价按交货时的代理价格确定,付款方式基本采用款到付货的方式, 并适当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协议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北京赛 文新景科贸有限公司、上海联盛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嘉璐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 易价格与其他非关联交易第三方的相同产品的价格一致,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 是有利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 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2008年度《购销合同》;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