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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招防大股东长伸手 ST银广夏堵财务虚假漏洞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1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曾经因财务造假而在中国证券史留下“足迹”后,当年那个以漂亮年报而著称的ST银广夏早已风光不再。如今,为了防止财务虚假现象,今日ST银广夏披露了三份董事会决议议案,即《关于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长效机制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由此,公司将在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建立长效机制,在年报制度上将加强独立董事和审计程序的监督职能。 为了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ST银广夏在第一个议案中指出,其对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首先,成立防止大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领导小组——董事长为组长、财务总监为副组长,董事局秘书、财务部部长为组员。如果发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上述人员应承担相关责任。每季度末,由财务部部长负责向经营层和董事局报告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日常经营中,财务部应重点关注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与公司的资金、业务往来,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 其次,在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方面,ST银广夏细化了公司章程规定指出,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不得代理赊销。 事实上,如果大股东采用其他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那么上市公司利润就会逐渐消失,生产经营也会逐步恶化。 目前,比较普遍的占资方式包括:有偿或无偿地拆借上市公司资金,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委托大股东进行投资活动,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偿还债务等。 ST银广夏公告称,如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擅自批准大股东资金占用,或者为大股东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这将视为严重违规行为,董事局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同时,在年报的审核方面,ST银广夏将加强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ST银广夏指出,每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总裁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此外,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ST银广夏特制定了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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