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5 股票简称:S乐凯 编号:2008-020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 股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3月11日。 ●复牌日:2008年3月1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 限制。 ●自2008年3月13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恢复为“乐凯胶 片”,股票代码“60013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周五)9: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2 月20日、2月21日及2月2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审议通过。 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73,646,237 264,477,496 8,711,646 457,095 96.65% 非流通股股东 216,000,000 216,000,000 0 0 100.00% 57,646,237 48,477,496 8,711,646 457,095 84.09% 流通股股东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对价。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本次序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本次执行对执行对号 持股数 占总股 持股数 占总股 价安排股份价安排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数量(股)现金金 额(元) 1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147,600,000 43.16% 25,830,000 - 121,770,000 35.61%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 2 51,300,000 15.00% 8,977,500 - 42,322,500 12.38% 司 3保定市弘裕投资有限公司 17,100,000 5.00% 2,992,500 14,107,500 4.12% 216,000,000 63.16% 37,800,000 - 178,200,000 52.11% 合计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11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8年3月1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公司股票简称情况 自2008年3月13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恢复为“乐凯胶片”,股票代码“60013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保定市弘裕投资有限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股股票,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3,780万股。 公司发起人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国有法人股持有股份 147,600,000 -147,600,000 0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68,400,000 -68,40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216,000,000 -216,000,000 0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21,770,000 121,770,000 有限售条件的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56,430,000 56,430,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78,200,000 178,200,000 无限售条件的A股 126,000,000 37,800,000 163,800,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6,000,000 37,800,000 163,800,000 股份总额 342,000,000 0 342,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限售期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市流通股(股) 17,100,000 2009年3月13日 中国乐凯胶片 1 17,100,000 2010年3月13日 集团公司 87,570,000 2011年3月13日 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办法》的规定履行禁售和限售 17,100,000 2009年3月13日 广州诚信创业 2 17,100,000 2010年3月13日 投资有限公司 8,122,500 2011年3月13日 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禁售和限售; 2、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保定市弘裕投 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 3 14,107,500 2009年3月13日 资有限公司 月内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截至本股权分置 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前三十六个 月内乐凯胶片股票二级市场的最 高价,即每股19.41元。 八、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2-3302383、0312-3302372 联系传真:0312-3302386 联系人: 张先生、霍先生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071054 九、备查文件 1、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2、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6、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协议文件 7、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函 8、独立董事意见函及补充意见函 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157号)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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