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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3 股票简称:*ST博信 编号:2008-01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判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收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富士")与本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08)栖民二初字第13号)一份,依法判决: 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所欠三环富士货款2,208,576.62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07年11月22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本公司未按该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24469元。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