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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披义务人:张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19:08 中国证券网
股股票简称:*ST商务	股股票代码:000863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股票简称:*ST商务
股股票代码:0008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伟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8年3月7日
特别提示
1、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和光现代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和光指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建投指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法院民事(执行)裁定书指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
25日下达的(2005)沈法执字第73号民事(执行)裁定书
本报告书指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无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伟与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及深圳和光持股5%
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持股目的
持股目的是基于法院司法拍卖而获得深圳和光2665386股股份,
占深圳和光总股数的1.5264%,对深圳和光商务前景表示乐观及认同,
同时分享深圳和光成长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
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在本次股权司法拍卖前,自然人张伟未曾持有过深圳和光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过参加由法院裁定的委托拍卖并取得拍卖成功
后,张伟持有深圳和光1.5264%的股权.而原持有深圳和光1.5264%股
权的沈阳建投将不再拥有2665386股股权,改由张伟控制。
二、法院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沈
中民(3)合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偿还借款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未能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被执行人沈阳市建设
投资公司持有的"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限售流通股
2665386股法人股股权依法冻结。本院于2007年7月16日依法委托辽宁
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进行评估,确定首次拍卖保留价
为:0.90元/股,总价239.88万元。2007年11月26日委托辽宁国信拍卖
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拍卖,由竞买人张伟以0.90元/股竞得,总价款
为239.8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之规定裁决
如下:
将被执行人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停牌限售流通股2665386股股权变更为买受人张伟
(210881198309103524)所有。
三、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伟持有的深圳和光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提交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深圳和光股份上市交易的股份。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裁定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伟
(签字)
2008年3月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深圳市
限公司 地
*ST商务 股票代码 000863
股票简称
张伟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665386 变动比例: 1.5264%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宁
200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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