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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票简称:*ST商务 股股票代码:000863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股票简称:*ST商务 股股票代码:0008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伟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8年3月7日 特别提示 1、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和光现代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和光指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建投指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法院民事(执行)裁定书指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 25日下达的(2005)沈法执字第73号民事(执行)裁定书 本报告书指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伟 性别:女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长期居留权:无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伟与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及深圳和光持股5% 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持股目的 持股目的是基于法院司法拍卖而获得深圳和光2665386股股份, 占深圳和光总股数的1.5264%,对深圳和光商务前景表示乐观及认同, 同时分享深圳和光成长收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 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在本次股权司法拍卖前,自然人张伟未曾持有过深圳和光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过参加由法院裁定的委托拍卖并取得拍卖成功 后,张伟持有深圳和光1.5264%的股权.而原持有深圳和光1.5264%股 权的沈阳建投将不再拥有2665386股股权,改由张伟控制。 二、法院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4]沈 中民(3)合初字第54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偿还借款义务, 被执行人逾期未能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将被执行人沈阳市建设 投资公司持有的"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限售流通股 2665386股法人股股权依法冻结。本院于2007年7月16日依法委托辽宁 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进行评估,确定首次拍卖保留价 为:0.90元/股,总价239.88万元。2007年11月26日委托辽宁国信拍卖 有限公司对上述股权拍卖,由竞买人张伟以0.90元/股竞得,总价款 为239.8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3条之规定裁决 如下: 将被执行人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 份有限公司”停牌限售流通股2665386股股权变更为买受人张伟 (210881198309103524)所有。 三、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伟持有的深圳和光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 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提交本报告书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深圳和光股份上市交易的股份。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裁定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伟 (签字) 2008年3月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深圳市 限公司 地 *ST商务 股票代码 000863 股票简称 张伟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 2665386 变动比例: 1.5264%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宁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