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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21:28 中国证券网
股票代码:002112	股票简称:三变科技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三变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
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独立董事应认真的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市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
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是否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经1/2以
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六条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
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
年审会计师的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
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
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二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
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三条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六条本工作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八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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