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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08-010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08年3月6日13: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共计5,700.78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敏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张琦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作现场见证。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敏先生、钱进先生、章则余先生、胡宏先生、孟宏亮先生、项永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刘国平先生、沈田丰先生、刘翰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具体如下: (1)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钱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选举章则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4)选举胡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5)选举孟宏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6)选举项永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7)选举刘国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8)选举沈田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9)选举刘翰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荣昌先生、王英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监事马斌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具体如下: (1)选举陈荣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选举王英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5,700.78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蒋政村、张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