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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08-007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具体内容 关联人 2008年度预计数 2007年度实际发生额 2007年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购买原材料 购买原盐 青岛东风盐场 1500 1358 12.40 购买原盐 青岛海玉制盐有限公司 1000 951 8.68 购买原盐 青岛海达制盐有限公司 500 496 4.53 购买原盐 昌邑青碱制盐有限公司 3000 2875 26.24 销售商品 销售纯碱、小苏打 青岛海湾进出口有限公司 4500 4494 5.19 销售纯碱 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500 2357 2.74 销售蒸汽 青岛海洋化工有限公司 4000 3943 38.16 销售纯碱 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 4500 4614 5.32 提供劳务 青岛钊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 387 22.76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青岛东风盐场,注册资本:1219万元,住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镇驻地,法定代表人:官集太;主营业务:海盐、海水养殖。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2、青岛海玉制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33.8万元,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镇铁家庄村南,法定代表人:王耀先;主营业务:盐制造加工,民用建材加工,海水养殖;加工;水产品;冷藏蔬菜。(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青岛海达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80万元,住所:青岛市胶州市营海镇东营村前,法定代表人:王耀先;主营业务:原盐开采,海水养殖,批发、零售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建筑材料。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4、昌邑青碱制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05万元,住所:龙池镇瓦北村北;法定代表人:刘天利;主营业务:海盐采选。(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系公司的联营公司。 5、青岛海湾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519室,法定代表人:邢建坪,主营业务: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定的商品目录经营);以上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五金、建筑材料、油漆。(以上范围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6、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770万元人民币,住所:威海市青岛中路98号,法定代表人:张昭绗;主营业务:平板玻璃、浮法玻璃、镀膜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钢化玻璃工艺美术玻璃、高级墙地砖、铝合金门窗、钛金制品、包装箱的生产、销售;装修装饰;计算机软件及玻璃工业技术开发;资格证书批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装卸(不含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该公司系公司的联营公司。 7、青岛东岳泡花碱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住所:青岛市李沧区兴国路25号,法定代表人:成群善;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制造,汽车运输,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的范围经营)。(限期改制)。(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上范围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8、青岛海洋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80万元,住所:青岛市李沧区沔阳路78号,法定代表人:成群善,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品);生产食品添加剂;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以上范围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9、青岛钊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铁家庄村南,法定代表人:罗方辉,主营业务:自有资产运营及投资(以上范围不含金融融资等业务)。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因此公司认为不存在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况。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随行就市,按市价执行。 (二)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方面的关系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料来源;在销售方面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较强的连续性,这种交易还将继续。 六、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祝正雨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亦未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或者表决;关联董事罗方辉先生、邢建坪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杜修正先生、权锡鉴先生、张田隆先生、刘毓源先生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