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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22:53 中国证券网
股票代码:600176	股票简称:中国玻纤	编号:2008-008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3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崔丽君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徐家康监事因公出差,委托崔丽君监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全体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报告须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7年度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运作,同时进一步制订完善了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和经理层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仔细认真的检查,认为2007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违反财务会计制度,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7年度公司未募集资金,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都已履行了相关程序。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在2007年度股权转让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涉及股权转让行为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以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市场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7、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07年度盈利预测与实际利润实现无较大差异。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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