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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S*ST天华 编号:临2008-010号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及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自2007年5月25日公司被暂停上市后,公司积极为恢复上市开展工作,现就公司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目前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 1、 在债务重组方面,公司在暂停上市后积极和债权人进行谈判,争取通过债务重组降低公司债务金额,解决公司沉重的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诉讼不断的恶劣经营环境。目前公司和绝大部分债权人已就债务重组达成并签署债务和解协议。 2、 资产重组方面,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4月30日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准备将其优质资产江苏中茵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连云港中茵房地产有限公司70%股权、昆山泰莱建层有限公司60%股权注入到公司,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07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股改方案已于2008年1月2日获得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将积极推动重组和股改工作的进程,为公司恢复上市作好准备工作。 3、 公司2007年1-9月份业绩已实现盈利。经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2007年业绩也将可能实现盈利。公司将争取在2007年年报 公布后申请恢复上市。 二、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 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 ㈡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出现亏损; ㈢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㈣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㈤恢复上市申请未被核准; ㈥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交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㈦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 ㈧公司因故解散或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㈨上海证券交易规定的其它情形。 因此公司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本公司的股票有被终止上市的可能。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4日